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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务处张广东副处长工作职责

添加时间:2023-08-21 17:58:34   浏览次数:183  

一、协助处长工作,并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参与教务处内重大事情的研究与决策,并按照处内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三、协助处长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

四、协助处长与系、部主任组织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及时了解各专业的专业方向、提出专业调整建议;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质量监控反馈和具体实施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

六、负责组织校内考试工作,与各系部共同完成校内各项考试,做好考试试卷的归档整理、考试成绩分析、学生成绩档案管理。

七、协助处长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检查评估及教材建设等工作;组织新增设专业、试点专业的申报与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工作。

八、助处长完成教学及考务活动的常规管理文件、条例法规的制订、执行以及解释工作;负责与各系部协商完成全校各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训练活动的计划总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九、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教师期末测评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材料。

十、负责教务系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上级、学校、教务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登记处理、信息提供等。

十一、负责落实学校实训、见习、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的管理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评估等工作。

十二、分管招生办公室,负责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

十三、分管教材场地设备科,做好学校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做好春秋两季教材的征订与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信息的采集、统计、整理和发布;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

十五、负责教学管理中各类会议纪要、简报的初稿编写。

十六、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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